【严打疫情哄抬物价,疫情期间严厉打击哄抬物价】
疫情期间发“国难财”哄抬物价?比较高人民法院:构成犯罪!
〖壹〗、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构成犯罪,将被依法严惩。在疫情防控期间 ,囤积居奇 、哄抬物价的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,损害公众利益,比较高人民法院明确表示此类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犯罪 ,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。
〖贰〗、在疫情期间不法经营者利用国难,哄抬商品费用、口罩等防护用品制假售假等行为的,从严从重进行处罚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〖叁〗 、上海两蔬菜经营户朱某某、肖某某因哄抬物价被采取刑事措施。今年4月以来 ,二人为谋取非法利益,将采购的蔬菜包装成套餐后加价50%-70%对外出售,涉案金额达40万余元 ,非法获利12万余元 。违法事实:通过分装套餐形式掩盖费用涨幅,利用疫情期间市民对蔬菜的刚性需求实施哄抬行为。
观点:为什么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行为屡禁不止
〖壹〗、疫情期间哄抬物价行为屡禁不止,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:商家存在侥幸心理:部分商家认为抬高物价的不止自己一家 ,不会惩罚到自己头上。在疫情期间,众多商家可能都存在违规涨价的冲动,一些商家觉得在众多违规者中 ,自己被执法部门查处的概率较低,于是为了获取更多利润,不惜冒险哄抬物价。
〖贰〗、疫情期间不法商家顶风作案的原因主要包括逐利动机 、监管重点偏移、供需失衡引发的恐慌心理 ,具体分析如下:逐利动机与侥幸心理:部分商家受利益驱使,试图通过哄抬物价获取超额利润 。例如口罩作为防疫必需品,需求激增导致费用弹性空间扩大,不法商家通过囤积居奇、虚构成本等方式抬高售价。
〖叁〗 、因为疫情下的蔬菜供不应求 ,而且卖方占据话语权和主导权。更重要的是,商家无法抵挡利益的诱惑,而且也不能规范自身的行为 。菜价是物价的主要构成要素 ,因此菜价的波动会直接影响物价的涨跌。在经济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形下,哄抬菜价的行为却屡禁不止。在某些地区,天价蔬菜已经成为常态 ,而且费用只涨不跌 。

疫情防控期间“哄抬物价 ”行为的认定及入罪标准
〖壹〗、疫情防控期间“哄抬物价”行为可依法认定为非法经营罪,入罪标准需综合考虑费用上涨幅度、非法经营及违法所得数额 、社会危害性等因素。具体如下:法律依据刑法规定: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了非法经营罪,其中第(四)项兜底条款规定了“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”。
〖贰〗、情节特别严重的 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。认定标准: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,或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;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 ,或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。
〖叁〗、法律定性: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,疫情期间哄抬物价 、牟取暴利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,构成非法经营罪。本案中,涉案口罩进货于疫情前 ,经营成本未明显变化,但提价数十倍销售,属于“哄抬物价、牟取暴利” 。
〖肆〗、疫情防控期间囤积居奇 、哄抬物价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,需承担刑事责任。
〖伍〗、费用参照标准: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前后,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的费用对比,若进销差价率显著提高 ,且无正当理由,可能构成哄抬物价。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,哄抬物价行为的定罪处理需结合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。
〖陆〗、行为特征:哄抬物价、牟取暴利 ,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。数额标准:违法所得数额较大。法律依据:违反国家在预防 、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、费用管理的特殊规定。
【监管】宝山警方侦破一起商家利用疫情哄抬物价案件
上海宝山警方侦破一起商家利用疫情哄抬物价案件,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。案件详情:犯罪嫌疑人杨某(男,47岁)系某商超经营负责人。疫情期间 ,其将牛奶饼干、鱼肉生鲜 、米面粮油等40余类生活物资加价50%—300%后,向周边企业和小区居民售卖、配送,涉案金额达77万余元,非法获利29万余元。
上海警方在“砺剑3号 ”专项行动中 ,通过追查无电子通行证骑手的货源等举措,成功连续侦破4起哄抬物价案,捣毁4个商户窝点 ,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,查处6名无电子通行证骑手,非法经营额累计近100万元 。
上海警情通报事件是一起利用疫情非法囤积物资、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违法案件 ,涉案人员高某通过租用他人营业执照在网上开店,非法获利150余万元,近来已被警方控制。该事件暴露了疫情期间物资分配 、监管及法律惩处等方面的问题 ,需从法律、监管、社会道德等多维度进行反思。
哄抬物价定什么罪?
根据“两高”相关司法解释及疫情防控期间政策,二人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,且属于“哄抬物价 、牟取暴利”的典型情形 。“哄抬物价 ”的认定依据 费用对比:文某将熔喷无纺布售价从成本价不足2万元/吨提高至18万元/吨 ,涨幅超800%;饶某进一步加价至30万至38万元/吨,涨幅达1400%-1800%,远超正常利润范围。
根据《刑法》的相关规定,哄抬物价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。具体而言 ,如果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,实施哄抬物价等非法经营行为,扰乱市场秩序 ,情节严重的,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的处罚 。
哄抬物价一般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,但在特定情况下,如违反国家在预防、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、费用管理等规定,哄抬物价 、牟取暴利 ,严重扰乱市场秩序,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依照刑法规定可以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。
法律依据与罪名认定:尤某某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。根据中国《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五条 ,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,未经许可经营专营、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,或者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,扰乱市场秩序 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本案中,尤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,符合“情节严重”的认定标准 。
刑事责任:若哄抬物价行为情节严重 ,扰乱市场秩序,可能构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“非法经营罪”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常见行为类型:捏造涨价信息:虚构商品供应紧张、成本上升等理由 ,制造涨价预期。散布涨价信息:通过媒体、社交平台或口头传播等方式扩散涨价谣言 。
恶意哄抬物价属于违法行为,处罚包括责令改正 、没收违法所得、罚款、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具体如下:一般违法行为处罚:根据《费用法》第四十条 ,经营者存在恶意哄抬物价等不正当费用行为的,首先会被责令改正,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,并可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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